23 April 1997
中俄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
1 9 9 7 年4 月2 3 日于莫斯科
双方将本着伙伴关系的精神努力推动世界多 极化的发展和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双方主张,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 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应成为处理国与国 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 础
双方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 认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 ,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 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对话协 商促进建立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边、多 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
本报莫斯科4 月2 3 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 泽民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今天上午在克里姆林宫签 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世界多极化和 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双方” ),基于发展相互平等信任、面向2 1 世纪的战略协作 伙伴关系,基于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国际社 会所负的责任以及对重大国际问题所持的一致态度,特 声明如下:
一、双方将本着伙伴关系的精神努力推动世界多极 化的发展和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双方认为,2 0 世纪末 的国际关系发生了冷战结束、两极体制消逝的深刻变化 。世界多极化的积极趋势加快发展,大国之间包括冷战 时期敌对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发生变化,区域经济合作组 织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呈现多样化,主张和平与广泛国际合作的力量进一步增 强。要相互尊重与平等互利,不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要对话与合作,不要对抗与冲突,已成为越来越多国 家的共识。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 秩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和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双方主张,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 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及其他公认的 国际法原则应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建 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础。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 主地选择其发展道路,别国不应干涉。社会制度、意识 形态、价值观念的差异不应成为发展正常国家关系的障 碍。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 成员,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垄断 国际事务。要排除经济关系中的歧视性政策和做法,在 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和扩大经贸、科技、人文的交流与 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
三、双方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认 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必须以和平 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 相威胁,以对话协商促进建立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 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双方认为独立国家 联合体是欧亚地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指出中国、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签署 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 量的两个协定意义重大,可以成为冷战后谋求地区和平 、安全与稳定的一种模式。双方愿意促进裁军进程,强 调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和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 重要性。双方对扩大和加强军事集团的企图表示关切, 因为这种趋势有可能对某些国家的安全构成威胁,加剧 地区和全球紧张局势。
四、双方一致认为,应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作 用,积极评价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所作的 努力。认为联合国作为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普遍性和 权威性的组织,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其他国际 组织无法替代的,确信它应为建立和维护国际新秩序发 挥重要作用。联合国维和努力的重点应放在防止冲突的 发生和蔓延上。维和行动只能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定 并必须征得当事国的同意,严格按照安理会授权并在其 监督下实施。联合国安理会根据宪章规定决定采取制裁 时,应使制裁造成的损失以及给第三国和邻近地区带来 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执行 的情况适时地减轻和取消制裁。双方愿意与联合国及其 专门机构密切合作,为提高联合国的工作效率而努力。 双方愿就联合国工作的有关问题保持经常磋商,并视情 况协调在此方面的各自行动。
五、双方强调,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不结盟运动是促 进世界多极化、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力量。发展中国 家联合自强意识增强,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增大,在世 界经济中的比重增加,其崛起将有力地推动建立国际新 秩序的历史进程。它们理应在未来的国际新秩序中占有 自己应有的位置,平等地、不受任何歧视地参与国际事 务。
六、双方满意地指出,中俄建立和发展平等信任、 面向2 1 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顺应冷战后世界形 势和国际关系发展的潮流,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 益,有助于亚太地区及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中俄作 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结成伙伴、睦邻友好、平 等信任、互利合作、共同发展,恪守国际法原则,确立 不针对第三国的新型长期国家关系,是对建立国际新秩 序的重大实践。双方愿积极利用和加强业已形成的最高 级和高层接触制度,两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长定 期就双边关系和重大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双方本着对世 界和平与发展和对人类未来的历史责任感,在国际事务 中加强协调与合作。两国致力于同其他所有国家友好相 处、平等合作,为巩固世界的持久和平和人类的共同进 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人类即将步入新的纪元,下个世纪人们将生活 在什么样的国际秩序之中,这一课题已日益尖锐地摆在 各国人民的面前。双方呼吁世界各国就建立和平稳定、 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问题开展积极对话,并愿共同讨 论就此提出的所有建设性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俄罗斯联邦代表
江泽民 (签字)
叶利钦 (签字)1 9 9 7 年4 月2 3 日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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